大连科技学院为了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》,保证该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数据采集质量,特拟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方案,并成立了学校教学基本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,由刘春泽院长担任组长,王宝金副院长担任副组长,院长办公室、人事处、教务处等部门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。
此次工作进程安排分为三个阶段,具体如下:
第一阶段:学习部署阶段(9月29日)
领导小组召开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,进行数据采集工作的动员和部署。教务处分配采集人员工作权限,并认真组织学习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《大连科技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》《大连科技学院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表填报分工表》。
第二阶段:数据采集、填报阶段(10月13日-10月31日)
1.采集单位根据《大连科技学院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表填报分工表》,按照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》的内容要求采集数据。
2.责任部门领导进行数据审核无误后将数据提交教务处。
3.根据采集需要,有八项基础数据表格需优先填报。
上述相关报表负责部门于10月14日前完成填报和准备工作。其他采集表格在10月31日前填报完成。
第三阶段:数据审核、修改、报送、总结阶段(10月31-11月31日)
1.教务处对数据进行校验修改。
2.各填报部门修改、确认数据无误后,由填报页面直接打印纸质版,负责人签字、盖章提交到教务处质量管理科E318,电子版发送至1450588328@qq.com。
3.教务处向评估中心提交学院数据。
学院对各单位提出工作要求,具体如下:
1.各责任部门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工作,选派一名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。注意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点。
2.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作部门要积极协助,协作部门采集的数据项应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采集,该数据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责任部门领导负责,审核未通过,不得进行数据录入。
3.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数据的内涵,注意数据的准确性,关注各项数据的相关性,注意多年数据的连续性。
4.各责任部门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,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。
5.数据采集工作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,按要求层层负责,认真填报数据,认真审核数据,保证数据质量。
6.务必注意统计时点。
按照学院领导的要求,此项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由教学工作部负责牵头,并按时间点要求完成各部分的信息填报及上交工作。具体工作由沈凯副部长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