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15-16-2学期末教学与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

2016年6月13日 15:01 浏览次数:879
 

各教研室:

本学期课程的课堂教学科技学院于第17周(624日)全部结束,依据《大连科技学院考务管理工作条例》、《期末考试工作细则》及学院对考务工作的相关规定,现对学期期末及考试相关工作要求如下:

一、教学方面相关要求

1、检查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。检查教学计划进度完成情况,各教学组要统一教学进度,按时完成。

2、加强课堂管理。临近学期末,更要严格课堂秩序管理,强化考勤制度。

3、各任课教师对本课程进行复习总结,做好答疑及复习指导。

二、期末考试相关要求

1、期末考试出卷工作要求

期末考试的试卷出卷工作按教务相关规定,教研室统一组织并负责具体实施。

试卷上的课程名称必须与培养方案上一致,同时标明专业、年级、试卷类型。试卷模板必须严格按课程所属学校规定的模板。

为了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,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出卷工作,以教考分离的方式进行。

1)外院教师出卷。各课程(课程教学组)要写出所授课程的大纲要求、实施情况、课程知识要点,提供给相关出卷教师;

2)必须由本院教师出卷的课程,应由非本年级的任课教师进行出卷。

3)请相关出卷教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试卷模板进行出卷。

4)如须使用答题纸,应在提交试卷时告知。

3、各教研室确定出卷教师后,将出卷教师名单报至教务部。

试卷提交:

科技学院软件技术学院:必须在第16周周五(2016617日)之前送教务部安排印刷。

4、试卷在考试前属于机密文件,任何人不得泄漏考题内容,出卷人应对所存放原始电子版的试卷进行加密保护,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。

三、期末考试的工作安排

期末考试严格按照科技学院考务管理规定、监考指令等相关条例实施,严格组织、严密出卷、严肃考场纪律,确保期末考试工作在公平、公正的原则下顺利完成。

具体的课程的考试安排,按《学院15-16-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》执行。

四、试卷的批阅及成绩登陆要求

各教研室组织实施判卷、成绩网上录入工作。各课程在考试结束后3天必须上报审核后的成绩单至贾菲老师处。

试卷由教研室指定教师按出卷时所作的标准答案进行批阅,原则上采取集体流水作业式判卷。此期间任何人不得干扰判卷工作。

判卷后若考试课程成绩出现异常情况,应及时上报。任何判卷教师不得随意改动成绩。

判卷教师按规定的“成绩单模板”认真登录课程的成绩。填报的标准成绩单,经判卷人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务部审核签字后,将一式三份纸制版的成绩单报教务部存档,并同时上报成绩的电子版供教务总成绩登录汇总。

五、准备各种文档及分析总结工作

1、按规定及相关标准整理好平时成绩;

2、准备好期末考试成绩单;

3、按规定对考试做出试卷分析;

学院教学工作部

20166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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